關于勞動關系和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問題
詳細描述(遇到的問題、發生經過、想要得到怎樣的幫助):
我在原單位工作了一年多,沒有調轉檔案關系,也沒上保險 (單位是用一定的現金代替保險和工資一同發放,沒有什么特別證明)而我自己也沒有上,這樣的話我和原單位算不算有正式的勞動關系?另外我從原單位出來后在找新工作,有人說要開什么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因為新單位可能會要,我想知道這種情況下到新單位就業是否還用開具相關證明?這個在法律上有硬性規定嗎?如果開具不方便可否用失業證明代替(我離開原單位有一段時間了)?另外在這方面國有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規定有區別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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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訴處理,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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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很多人在離職后重新應聘新工作時會遇到這樣的問題:新公司會要求你出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那么,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范本是怎樣的?解除勞動關系作用有哪些?以下,是由華律網...
勞動關系的解除方式會根據解除主體的不一樣有不同的規定。那么,勞動關系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勞動關系的解除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勞動關系的解除有什么后果?一、試用期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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